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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须知

我国拥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和1.8万公里大陆岸线,拥有广泛的海洋战略安全和发展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战略思想,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这充分说明海洋事业发展关乎国家发展。放眼世界,海洋发达国家积极建立海洋信息优势,不断强化海洋战略,持续提升海洋信息领域整体能力,拓展战略利益空间。海洋成为世界各国政治、经济、科技和军事实力竞争的重要舞台。在这个舞台上,谁掌握了海洋信息这个制高点,谁就在国际海洋竞争中占据优势。海洋信息对国家战略和海洋事业发展的战略意义和支撑作用日益显著。

海洋工程专业知识系统在中国工程院建设国家“工程科技智库”总体目标指导下,通过海洋工程专业知识库体系、海洋工程专业知识服务门户系统和运维推广机制等方面建设,致力于打造国内海洋领域信息资源最丰富、服务范围最广、实用性最强的海洋知识服务体系,从而能够满足高端海洋专家、科研人员和社会公众多层次需求,全方位服务于海洋战略规划、海洋经济发展、海洋权益维护、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基础研究等领域发展。系统主要面向海洋战略规划、综合管理、科学研究、公共服务等提供多层次、多手段的海洋决策支撑服务,全面支撑国家战略和海洋事业发展需要。

2018年,改版后的海洋工程专业知识服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成立了专业的建设和运维团队,建立知识、数据、信息推送常态化更新机制,开展业务化运行服务。

数据使用说明

为尊重知识产权、保障数据作者和加工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请数据使用者标注数据来源,并按照[文献引用方式]标注需引用的参考文献。

数据来源引用参考以下规范:

中文表达方式: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海洋工程专业知识服务系统(http://oceanknowledge.nmdis.org.cn);

英文表达方式:Marine Professional Knowledge Service System (http://oceanknowledge.nmdis.org.cn)。

致谢方式参考以下规范:

中文致谢方式:“感谢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海洋工程专业知识服务系统(http://forest.ckcest.cn)提供数据支撑。”

英文致谢方式:Acknowledgement for the data support from " Marine Professional Knowledge Service System. (http://oceanknowledge.nmdi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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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海洋资料使用申请

根据海办发[2012]15号“海洋资料使用申请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海洋资料使用申请审批遵循按需申请、分类审批、保障安全的原则。申请使用离线海洋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向海洋资料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 海洋资料使用申请审批表(表1);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经办人授权委托证明;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经办人授权委托证明;

3. 已经批准的申请海洋资料所用项目的任务合同书、实施方案、已掌握的相关资料等材料。

申请材料请寄至: 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93号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洋数据管理中心,邮编300171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2-24308613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收到材料后将尽快与您联系。

附件下载:  离线资料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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